近期,据消费者反映,有人通过微信渠道,擅自以"北京海洋之神”名义,打着代理北京海洋之神足道产品或保健品的旗号,建立所谓的“海洋之神招商代理群”,进行海洋之神品牌微信招商活动。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及旗下各子公司从未通过互联网及微信渠道进行任何招商代理活动。公司也从未授权经销商以“北京海洋之神"名义从事任何招商代理活动。
二、凡未经我公司授权,在互联网及微信渠道以“北京海洋之神”名义进行的各类招商行为,均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
三、我公司是“海洋之神”商标唯一持有人。任何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以“海洋之神”品牌进行招商活动,或者在招商活动中擅自使用“海洋之神”商标,都属于侵权行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识别,以防上当受骗。
中国北京海洋之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6日